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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

通常情况下,一旦将物品送出去很难将其要回,但如果在物品送出时有明确的条件或协议,或者赠与权利未发生转移那么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有要回的机会。下面我们通过两个小案例来具体了解一下。

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图1


案例摘要

案例一:

小红与小兰是很要好的朋友,两个人形影不离,在一次网购时两人一起挑选了一对闺蜜项链,小红跟小兰说这个项链就作为自己送她的生日礼物,小兰非常开心。但是,在项链到的前几天,小红与小兰因为某些原因闹起了别扭,项链到达后小红也不愿意再赠送给小兰,此时小兰以小红已经做出赠与意愿为由要求小红将项链赠与自己,小兰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图2

案例二:

小明欣慕小美,为了追求小美,小明在情人节这天送给小美一对价值两万的耳饰,小美推辞说自己已经有男朋友,拒绝接受礼物,可小明不愿放弃,他对小美说“我能够等你两年,两年后希望你能戴着它来接受我”。小美在接下来的一年内仍旧四处打听小明,想想要将礼物归还,但始终没有成功。第二年的时候,小明再次找到小美,要求小美归还礼物,可此时小美已经将礼物转卖,小明见此将小美诉至法院,以自己于小美之间形成的是两年保管合同为由,要求小美返还礼物价款。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小明的请求,认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赠与,小美无需返还。

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图3

案例要点分析

案例一:

一、赠与关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赠予关系的构成要件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种:

1、出赠人的意愿:赠予关系的首要要件是出赠人的真实、自愿意图。出赠人必须有意愿将财产转移给受赠人,且这种意愿必须是自愿的,而非受到欺诈、威胁或强迫等因素的影响。

2、赠与财产:出赠人必须转移其财产的所有权给受赠人。财产可以是实物,如现金、房产、车辆等,也可以是无形的财产权益,如股票、版权等。

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图4

3、受赠人的接受:受赠人必须明确地接受出赠人的赠与。这可以是口头表示、书面确认或实际行动,以表明受赠人接受了赠予。

4、赠与的效力:赠与应当符合适用法律的要求,如满足合同法上的要件,例如法定年龄、心智健全等。

二、什么情况下能够撤销赠与?

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图5

关于赠与的撤销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自愿协商撤销赠与,这种情况下可以没有出现法定撤销情形,仅仅是双方当事人的情谊表现,双方只要协商一致即可,法律对自然人之间的协商持保护态度,并且鼓励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二是法定撤销情形

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图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及撤销权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案例二:

一、保管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保管合同和赠予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在性质和目的上有所区别,保管合同其中一方(保管人)同意接收、保管和保护另一方(委托人)的财产或物品。保管人有责任妥善保管该财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该财产。在保管合同中,财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委托人,而保管人只是负责保管和管理。而赠予合同其中一方(出赠人)自愿将其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受赠人),并且受赠人接受这份财产。在赠予合同中,所有权随着转移的财产转移到受赠人名下,出赠人不再拥有该财产。

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图7

因此,保管合同侧重于财产的保管和管理,而赠予合同侧重于财产的所有权的转移。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只是暂时保管财产,委托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而在赠予合同中,一旦财产转移完成,出赠人一般无法要求返还财产。

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图8

二、受赠人是否有权处分赠与物?

一般情况下,一旦赠予完成,受赠人就取得了赠予物的所有权,因此受赠人通常有权处分赠予物。这意味着受赠人可以自由地决定如何处理赠予物,包括出售、转让、赠与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然而,法律和特定情况可能会对受赠人的权利施加一定的限制。例如,如果赠予物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文化遗产、珍贵艺术品或具有特殊限制的物品,当地法律可能会对其处置做出特定规定。

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图9

以案释法

案例一:

案例一中小兰主张的请求不能够完全满足赠与关系的构成要件,即小红仅仅表达了赠与的意愿,但是没有具体完成赠与的交付等行为,双方之间赠与关系并没有成立,此时赠与权利还没有发生转移

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图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小红此时可以撤销赠与的意愿。若小兰已经拿到了项链,双方之间的赠与关系已经成立,那么此时小红再想要反悔则没有相关法律的支持。

送出去的礼物还能要回来吗?-图11

案例二:

案例二中小明与小美之间的法律关系并非小明所主张的保管合同关系,小明所说的“两年期限”是希望小美能够考虑一下双方关系,而这对耳饰当作小明想赠与小美的“定情礼物”来解释更为合适,并且小明的表述中并没有提及“保管”、“返还”等要求,在小美完全有理由相信该耳饰是小明给予的礼物,因此小明与小美之间并未形成保管合意,且小明赠送礼物后要求退还的情形不符合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故法院不予支持。同时,礼物送出小美即取得了礼物的所有权,则有权利对其进行售出、赠与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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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赠与行为本身就包含许多情谊因素,并且赠与双方的权利义务有着明显不对等的特征,很容易产生矛盾,因此我们在赠与或接受赠与时一定要考虑清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我们也要努力争取维护自身利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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