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学习博客

朱某某、姚某某等6人,被济南警方处罚

近日,“公安部网安局”公众号通报一起案件——

2024年8月,济南市一电子商务公司报案称,其月饼的销量骤减,损失巨大,原因是遭遇“恶意差评”。经公安机关调查,真相浮出水面:聊城一电商企业为了打压竞争对手、提高销售业绩,组织员工朱某某、姚某某等6人有计划地购买该公司的月饼,然后在网站上发布恶意差评

有组织地进行“恶意差评”行为,不仅违背了商业道德,更触犯了法律底线。朱某某、姚某某等人被抓获归案后,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济南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某、姚某某等6人作出行政处罚。

朱某某、姚某某等6人,被济南警方处罚-图1

朱某某、姚某某等6人,被济南警方处罚-图2

网警提示

网安民警提醒每一位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理性评价,不参与或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企图通过恶意手段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企业在遭遇网络恶意差评时,需积极应对,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及时澄清误解,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用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另一方面,及时收集证据向平台或公安机关举报,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来源:济南时报

编辑:小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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