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山西阳高县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中相关联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彩礼纠纷案”一审进行了判决。
这次彩礼纠纷案一审庭审判决结果驳回了男方全部诉求。
这让男方期望通过此案为“订婚强奸案”二审获得有利证据的希望再次破灭。
本案彩礼纠纷诉求有二个方面,一是南方的母亲甄女士与席某某,诉请返还席某某与女方在2023年5月1日订婚的时候支付给女方10万彩礼和7.2克的黄金钻戒。
二是返还双方相亲后两人交往期间产生的相应费用9000多元。
以上两项共计11.8万元。
3月28日上午,法院庭审后判决如下:经查明女方已经于2024年1月24日将男方给付的10万元彩礼和7.2克的黄金钻戒已经退回给婚介所,并通知了男方去领取。
法院认为,在本案开庭前女方已经将10万彩礼和钻戒退回了婚介所,并通知了男方。是男方自己不去领取,不在本案的审理范围之内,不支持男方这一诉求。
第二男方诉求与女方交往之间产生的9000多元费用,法院认为,这属于双方用于维系感情的支出,不支持男方这个诉求,女方不需要返还这一笔钱。
也就是说男方关于彩礼纠纷的2个诉求,一审判决的结果是全部驳回。
当天庭审及具体的判决如下
这起“订婚强奸案”的起因,相信很多人都已经知道,在这里就不再赘述。
只是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在二审判决之前又怎么会产生一个彩礼纠纷的一审判决呢?
这其实就是男方想通过这个彩礼纠纷案,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来确认男方不具备强奸的动机和理由,为接下来大同中院二审寻找有利于男方的翻案的证据。
但是女方这边看起来也不是省油的灯,应该也是有高人指点,在这个一审判决之前,就已经将10万彩礼和订婚的钻戒退回了婚介所,并通知男方去领取。
女方说白了就是不想通过这个法院的审理后,再来退还这笔彩礼钱,给男方提供有力的翻案证据。
据说原本男女双方还是有想以双方结婚的方式来减轻这件案件对双方家庭的影响,现在看起来已经是不可能了。
男方这边肯定是誓不罢休,女方这边肯定也是积极的应战。
男方这边是想让儿子无罪释放,女方这边看样子是铁了心,誓要将这个案子办成铁案,否则自己会被认定为骗婚而身败名裂。
2024年1月份,男方的母亲曾经用抖音发了个长长的视频,阵述自己儿子没有强奸女方,并说事发后女方处女膜都是完整无损。
但是法律却不是以个人意志认为的,只要当晚男方实施了违背女方意愿的强奸行为,不管女方身体有没有受到侵害,都会按照相应犯罪实施情节定刑量罪,本案中席某某一审只被轻判三年,相信法官其实也已经是考虑了双方订婚和女子身体被侵害程度这些事实了。
当然这起案件的孰是孰非,只有当事人、参与人,律师和法官们是最清楚的。
目前,通过本次彩礼纠纷一审案来看,看得出双方都有法律高手在支招!但是看起来男方这一次又已经是棋输一着。
本来男方想通过起诉彩礼返还确定女方诈骗罪!女方却先行将彩礼退还中介而不是男方,坚持告强奸!
现在,最尴尬的是检察院,公安和法院!全中国网民都在关注!
#我来唠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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